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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换照企业按时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及办理后续涉税事项的通告 青工商企发[2017]224号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尚未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7年12月31日以后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一、目前仍未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为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应填写《关于换发营业执照/联络员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表格可登陆“bt365哪个是真的”官网查询,咨询电话:85916362)。 二、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纳税人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新发票专用章印模备案、重签签约扣税协议、税控设备变更发行、重新制作数字证书等业务(详细办理手续可登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或“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官网查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 特此通告 bt365哪个是真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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